據梅菲斯說,欣布和凜是昨天早上離開此地,前往陰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時都沒到就去而復返,很顯然是出了大事——至於是什麼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薩瑪斯特有關了。但瓊恩也沒有多問,他畢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辭,大主教突然又把瓊恩叫住,接着從懷裡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遞給了他。瓊恩莫名其妙地接過,沒搞懂他為什麼送自已禮物——真要送的話,也該是他這個晚輩送禮吧。對此大主教沒有多做解釋,“人老了,記性不好,差點把這麼重要的事情都給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臉羞紅如火,眉宇間卻盡是喜悅之色,兩隻手在身前無意識地交錯扭着,似乎不知道該怎麼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帶着牧師朝着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們走遠,少女才漸漸恢復常態,至少臉沒那麼紅了,“走吧,”她說,主動牽着瓊恩的手,“時候也不早,該回去了。”
“嗯。”
時候其實還早,下午四點鐘不到,但這才剛剛二月初,太陽下山早。天地間已經開始籠罩上了淡淡的暮色。兩人走出門,反正也不着急回傢,在鎮子裡悠閒散歩,看看街上的行人來往,隻覺心情無比放鬆,“平靜安谧的生活,似乎也不錯,”瓊恩感嘆,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還握在手中,“對了,艾瀰薇,這是什麼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禮物。”
“我知道,我是問他為什麼要送我禮物?”
“這個……”少女難得地扭捏起來,“是谷地這邊的一種傳統啦。”
“什麼傳統?”瓊恩越發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說,後來在瓊恩的威逼利誘之下終於招供。原來在谷地十一鎮,有一項古老而有趣的傳統,便是女孩子帶男友回傢,父母如果見到並且滿意的話,便會送他一件禮物,作為認可和祝福的錶示。對於梅菲斯來說,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於她亦師亦父,他送出這把匕首,自然就是對瓊恩錶示認可了。順便一提的是,這種禮物被稱之為“證約”,如果以後雙方分手,證約還是要歸還給女方的。當然,每位父母送出證約時,都是希望它永遠不會有歸還的一天吧。(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site)
晤,怎麼不知不覺,仿佛已經走到要談婚論嫁的地歩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對婚姻這種事情,總是抱有本能的畏懼吧。當然了。對象是梅菲斯這樣的完美少女,瓊恩倒是沒什麼不願意的,但總覺得進展還是稍微快了點——呃,轉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畢竟認識都兩年了。根據大陸通行的慣例,過了十六歲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爾教會的法律對此也是認可的。瓊恩今年十七歲,梅菲斯十六歲,完全符合標準。
“這麼想嫁給我啊?”他取笑。
“才,才沒有呢!”少女嬌嗔。“誰想嫁給你啊!”
“真的?”瓊恩故意逗她,“我可是會把你說的話都當真的哦。”
“……討厭!”
“哪,哪,傲嬌了。”
“傲嬌?”梅菲斯沒聽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瓊恩笑眯眯地說,“明明心裡很想,嘴上卻說討厭,這就是傲嬌了——就像你現在這樣。”
“哪有,胡說!”少女抗議。“人傢才沒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還是傲嬌。”
“……”
平時英氣凜凜的聖武士,像尋常女孩那樣害羞撒嬌,當真是說不出的嬌美可愛,令人百看不厭。“話說回來,艾瀰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瓊恩開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門就被揍了一頓。他最後拿出這把匕首的時候,可真把我給嚇壞了,心想拳頭就算了,沒必要動刀劍吧。不過這傢夥, ”他將匕首拔出鞘,銀白色的劍身在夕陽下閃閃發光,瓊恩用手指彈了彈,發出清脆聲響,“好像挺不錯的啊。”
“別亂說,”少女正色,“這可是這世上最好的名劍之一了。”
“是嗎?”
“是嗎?”瓊恩略略有些吃驚,“沒看出來啊。”
“你拿來。”
梅菲斯從他手中搶過匕首,朝四週看了看,正見某戶人傢的圍牆外有塊大石頭。她反手一擲,也沒見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電射而出,深深沒入石塊中。“怎麼樣?”少女說,上前取回匕首,“別的且不論,僅僅‘鋒銳’這一點,在我所見過的刀劍中,就沒有能勝過它的。”
“確實很厲害。”
削鐵如泥,沒石如土,這是傳說中神兵利器了,瓊恩沒想到大主教居然會送他這樣珍貴的匕首,倒是頗為意外。不過他畢竟是個巫師,匕首這種東西,對他而言象征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就算再鋒利,真要戦鬥的話,他自然還是會隔得遠遠地扔魔法,難道真握着這不足六寸長的東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隨手收起,這時梅菲斯接着說了一句話,就讓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驚了。
“它是靈器。”少女說。
所謂靈器,顧名思義便是“有靈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邏輯,有知覺,能思考,能學習,能交流——簡單來說,隻要無視外在的物理形態,你完全可以把靈器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來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見、最特殊的一類存在。
當然,特別強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靈智的,例如梅菲斯現在佩戴的輝陽護符,碰到奧沃這種亡靈的時候會自動發出警示和聖光,在瓊恩手上全無半點作用,仿佛廢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頸上,立刻就展現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這更多是一種因為“屬性”而自然產生的程序,或者說,隻能算是“智”,還算不上“靈”。不過傳說北地有一個名為碎魔晶的神器,不僅能有意識地挑選使用者,還能引誘腐化、威逼利誘,最終反客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這就差不多是靈器的範疇了。散提爾堡的那位紫發女統帥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劍,應該也是一柄靈器。
神器未必是靈器,靈器也未必是神器,這隻是兩種不同的分類產物。但通常來說,靈器都是非常強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夠不上神器的檔次,也不會差到哪裡去某些方麵甚至猶有過之。大主教居然拿這種東西當見麵禮,那可真是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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