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來了,潘總很高興,把進一歩繁榮歌舞廳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因為他有在深圳歌舞廳演唱的輝煌經歷。阿明中等身材,頭發很長,他喜歡說自己是藝術傢,可是他身上卻看不到藝術傢的氣質。
第一天晚在卡菈奇舞廳亮相,阿明就唱了十幾首歌,博得一陣一陣又一陣掌聲。也不知是模仿哪一位歌星,他時常把一支手伸出去,五個指頭張得開開的,就象是五根小樹棍在那裡搖晃。其實他唱得很一般,在大陸上也不過是叁四流的水平。人們鼓掌更金多的是發泄或起哄,阿明可不管這些,依然勁頭十足地唱着、跳着,隻要有人喝彩就行,哪怕是喝倒彩。
阿明不僅能唱,還特能吹。他常在鐘平他們這些打工崽麵前吹得忘乎所以。那次他說,我阿明是最夠朋友的,臺灣有個老闆在深圳開歌舞廳,對我阿明可好着呢,到哪裡去都要把我帶上,還親切地說:阿明,來,跟我一道去。老闆的高級轎車我也不知坐了多少。有一天聽說有人要綁架他,他嚇得躲了起來,隻有我阿明知道他躲在哪裡。綁架他的那些人要收買我,拿出一萬元叫我說出老闆躲藏的地方。我阿明自始至終隻說了叁個字:不知道!結果換來一頓毒打,險些把小命都丟了。後來老闆在回臺灣之前,還給了我阿明十萬臺幣。
鐘平他們就在心中暗笑,有十萬臺幣,你阿明還會是今天的阿明?恐怕早就是阿款或阿亨了,哪裡還會有機會再次加入到打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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