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和金玲談了兩年戀愛之後,突然發生了一件事。而這件事又對我們的關係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我在一傢中港合資公司做白領,那天在公司加班,吃過晚飯後接到金玲的電話,她問我能不能去跳舞。我說不行,要加班到半夜呢。她好象有點不高興,就掛了電話。回傢時已是午夜12點了,路過夢巴黎夜總會的時候,突然看到一個少女坐在臺階上哭泣。她穿着樸素,象是鄉下來的姑娘。這深更半夜裡,她為什麼要坐在臺階上哭呢?我忍不住走上前說:姑娘,你叫什麼名字?遇到什麼困難了嗎?她瞥了我一眼,沒做聲。我繼續說:你放心,我不是壞人,我的意思是或許我能幫助你。她再次望了我一眼,才低下頭說:我叫李蘭,傢住在東山村,前天進城到這裡打工。今天晚上,老闆娘非要我去陪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我死活不答應,她就把我趕了出來。我在城裡沒有一個親戚,不知到哪裡去安身。
我天生有同情心,正好前不久買了一套叁室一廳的住房,準備結婚用。於是我說,如果你信任我,就到我那裡住一夜,但是你明天必須離開。她猶豫了一下站起來說,謝謝大哥。
我買的房子就在城南小區,不一會我們就走到了。進屋後我到衛生間把浴缸放滿了熱水,然後對她說,你去洗個澡吧。在她洗澡的時候,我就整理了一個房間。她洗好澡出來,在日光燈下顯得楚楚動人。原來她是如此的美麗,我的心不免為之一動,但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我指着整理好的房間對她說,你就睡那個房間,如不放心,可以在裡麵把門反鎖上。她微微一笑說,大哥是好人,我有啥不放心的。
第二天早上我起來的時候,她還在睡覺。我上班前放了五塊錢在客廳桌子上,意思是讓她買早點吃,然後回傢。我不想因為她招惹麻煩,尤其是害怕金玲知道這件事。上午我有點心不在焉,快中午時打電話回傢,沒想到她居然沒有走。我有點不高興地說,你怎麼還沒走啊?她卻在電話裡甜甜地說,大哥哥,我為你燒了幾個菜,你中午回來吃飯嗎?我沒好氣地說,我不回來吃,你吃了趕快走吧。不等她再說什麼我就掛了電話。
晚上下班回傢,一打開門就令我大吃一驚:桌子上擺好了四個菜,她卻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皺着眉頭說:你怎麼還沒走啊?她說:我不曉得到哪裡去。我說,你回傢呀。她說,不,我不想回傢。我說,總不能長期住在我傢吧。她憂傷地說,大哥,你就讓我再住兩天,我找到工作馬上就離開。看着她一副可憐像,我的心又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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