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香港談到這一歩基本就十拿九穩問題不大,可這裡是韓國,跟香港那邊並不一樣,所以在韓娛圈很少發生類似華娛圈那樣的惡意挖人,不說完全沒有,但真的很少見。
之所以是造成了這種詭異現象,就因為韓娛圈跟日娛圈類似,甚至是比日娛圈更為極端,這裡是真正的財閥經濟,大大小小的各大財閥掌握了整個國傢80%的經濟,其中五大財閥加起來更是接近一半。
所以這就導致了韓國各行業是出現了一超多強的局麵,七星集團自然是最強的,但其他幾個財團也不是吃素的,單獨一傢不是對手,加起來那就不一定了,各自都有各自擅長的領域。
同時七星集團雖然是在李傢的掌控之下,但又不是完完全全屬於李傢,背後也是涉及到了很多勢力跟方方麵麵的派係權力,所以在韓國是出現了一群很特殊的存在——檢察官。
韓國《檢察廳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檢察官的職權包括:犯罪偵查和提起公訴及為其維持的必要事項。所以韓國檢察官的主要職權是偵查權、公訴權和監督權。
比如行使偵查權:在韓國,警察和海關、稅務等34個特殊的調查機構都具有偵查權。
但是在刑事案件調查中,一切工作都要在檢察官的指揮下開展,在案件啟動時司法警察應當服從其命令並盡全力配合檢察官的工作。
《檢察廳法》、《檢察事務規則》將刑事案件的偵查權僅授予了檢察官,在經過偵查後檢察官擁有獨佔的決定是否依法起訴的權力。
同時為了防範警察權力過大,導致警察國傢的夢魇重現,韓國加強了對警察行使偵查權的監督和制約,在制度設計上刻意將檢察官定位為偵查權的主體。
而警察則隻能成為檢察官的輔助機構、必須接受檢察官的指揮和監督,而在中國檢察官隻享有部分的偵查權,大部分偵查權掌控在公安機關手裡。(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site)
韓國的檢察制度奉行的是“檢警一體化”機制,以檢察官為“將”、以警察為“兵”,由檢察官指揮警察偵辦刑案,但在實務中“檢警解體”,各自為戦仍為常態,約95%以上的刑事案件仍由警察機關偵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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