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臺中解決完湯智偉的事情後,我的寒假生活隻剩農歷春節了,生活又回到預期中的渾渾噩噩。
沒有陳老師的生活隻過了幾天我就開始覺得渾身不對勁,雖然老師老傢就在嘉義縣東石鄉而已,騎機車過去大約一個小時,但名不正言不順地跑去找自己年輕貌美的大學教授,總是讓我擔心老師會感到不自在,尤其老師每次跟我在課堂以外的溫存總是錶現得一副她是逼不得已的,我還是別太自作多情地好。
思念老師的心情已經影響到我的作息,為了不讓自己整天怅然若失,我隻好拿起老師著作的刑法教科書,努力復習我大一刑法總則的課程,從老師字裡行間的見解去回憶我和老師的一切,她的美麗、她的俠氣、有時候莫名其妙的變態,仿佛就在我身邊巧笑倩兮地陪我用功。就連傢人都察覺我反常地在認真念書度日。
幸好這樣的生活過不了太久就開學了,整個開學週,幾乎大部分的老師都偷懶停課一次,但是為教育奉獻一切的陳湘宜老師怎麼可能隨波逐流呢?她準時地出現在刑總的教室,而不是隨便交代助理公布一下課程大綱或參考用書就結束開學的第一堂課。
“各位同學大傢好,好久不見。”老師一進教室就露出溫暖的微笑,雖然目光隻和我對上了0.2秒左右,嘴角的上揚說明了她也想念我,或者她已經迫不及待要玩弄我。
其實我們也才一個星期左右不見而已,之前我們可是默契十足地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嚴懲了欺騙湯志偉感情和金錢的詐騙集團呢!不僅讓對方人財兩失,還在檢警麵前窘態盡露,既要一再地敘述我們在感情和床笫之事上麵捉弄她的過程,又不能將我們以法相繩,大傢都對於能把法律活用在正義上麵感到驕傲無比。
“我們今天延續上學期最後幾堂課關於正犯、共犯的學說,繼續在‘身分犯’上做一些說明。”
老師剛過完農歷年,竟然就穿着紅色小洋裝,一副喜氣洋洋的模樣,腳上則是穿着亮皮黑色的瑪莉珍鞋,也就是俗稱娃娃鞋,有綁帶的那種俏皮鞋款,讓她看起來在美麗之外更增加了一絲可愛。
“身分犯又稱為‘特別犯’,刑法31條規定了身分犯主要的架構,在刑法中,身分犯分為‘純正身分犯’和‘不純正身分犯’,有同學知道這兩者的差別嗎?”
老師寫了下闆書,回眸一笑地望向學生們,似乎又更用上一點力讓腰肢以誇張的幅度轉動,這樣才能也看見坐在教室右後方的我。(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site)
“我知道!”搶答王柯俊毅總是第一個搶答,也不管答案正不正確;他資質不算是頂尖,但是勇於發揮創意挑戦問題,從他期中考考了98分可以知道老師給分的寬鬆還有柯俊毅在搞笑之餘對課業的努力。
對了,我的刑總學期成績是95分,目前為止應該是全班最高分,雖然好像大傢期中考都考得不錯,但是班上似乎還是有人被當;因為我期中考99分,學期總成績卻隻有95,但是我們組期末考已經是最高分了,所以我推測期中考沒考好的被期末考成績再這樣一攪和下去,分數隻有更低。
沒想到陳湘宜老師兼任我們的導師,竟然狠得下心當掉朝夕相處一學期的學生啊,真是人麵獸心……
“小平!”
靠,這幾天過太爽,忘記在她麵前不能胡思亂想,果然一下子就被點。
“你麻吉答錯了,你要救他嗎?”
老師雙手插在胸前,有意無意地擠出了C罩盃胸部的乳溝。
“我猜是不是跟‘純正作為犯’、‘不純正作為犯’一樣的概念,就是法律上有規定某些犯罪一定要具備特定身分才會成罪,那種就叫做‘純正身分犯’;而某些犯罪本來就成罪,但在具備特別身分或資格時,法條又特別規定罪刑的,就叫做‘不純正身分犯’,這樣對嗎?”
我忐忑地推敲文義瞎猜,回答到後來癒來癒沒有信心,聲音竟然也不自覺地學起了老師心虛時的臭奶呆聲音,隨着老師聽着我的答案眉頭緊皺,我的聲音也癒來癒微弱。
“李逸平!”
老師突然正色地叫了我的姓名,不會吧,剛剛柯柯毅在那邊亂答您也沒有這麼嚴厲,就算是我答錯了,也沒必要這樣當我吧!
“完全正確!”
乾,那你還叫我全名,我還以為又要被玩了。
“刑法的名詞隻要你們掌握住基本精神,其實是可以這樣舉一反叁推敲的。尤其是學者們創設了很多什麼主觀說、客觀說、主客觀混和說、折衷說、嚴格構成要件說,如果你們沒有完整看過人傢的學說,大膽利用文義上的關聯性瞎掰一下,在國傢考試時,本來不會的問題,小題大作一下多掰點字,至少也會有墨水分數喔。”
老師開心地把眼睛笑彎成兩枚新月,兩邊的酒窩也說明她有多開心我答對了這個問題。
正當我也沉浸在不負所望的喜悅中,老師的一句話在二月天像冷水從我頭頂澆下,凍得我直打哆嗦:“真不愧是我們班上刑總學期成績第叁高的同學。”
乾!學期成績95才第叁高,前兩名是那些變態?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環顧了一下教室四週,想找出有誰心神不寧,就是嫌疑犯;等大二上刑法分則時,如果是男的,我一定要乘機在講解到重傷害罪時,把他小雞雞切掉;若是女的,這學期就可以找機會中出、顔射、肛交樣樣都來!韓瑩瑩嫌疑最大,我陰沉的眼神向她望去,但如同我的震驚,她現在竟也在四處張望,似乎對於我僅是第叁高分感到不可思議。
“本班刑總的第二高分,是韓瑩瑩;她的考試成績和出席率都幾乎完美。”
老師既然講到成績的部分,也知道我們這些學法律的個個雞腸鳥肚,若是不讓我們知道誰在她手中拿了最高分,這節課可都無法專心上課了,索性就主動公布。
哼,也不是很意外啦,連當着男朋友強迫湯志偉那個死眯眯眼中出她也要拿下平時成績的加分機會,被她拿走刑總的第二高分我雖敗猶榮;何況我確實翹過半節課,那半節課還在老師的研究室肛交了陳香儀,要是陳香儀告狀,我看我別說第叁高分,被當都有可能。
不過怎麼可能有其他人比我們厲害,我可是幾乎每節課都“以身試法”,什麼高難度的體位,中出、顔射、早泄什麼花樣都樣樣來的耶,我輸給韓瑩瑩還算心服口服,但是我不相信有人比我和韓瑩瑩用功!看到我和韓瑩瑩瞬間繃緊的麵容,老師似笑非笑地接着道:“本班上學期刑總最高分,是你們孫鑫淼學長。”
隨着老師揭曉,一位英俊挺拔的青年研究所學長怯生生地站了起來,他不是要炫耀他的成果,隻是基於老師叫到他名字的禮貌。
靠,這根本是路人眾之一而已啊,平常也沒在搶示範的加分機會,怎麼會異軍突起,我和韓瑩瑩都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就把注意力繼續放在老師身上。
“孫學長大學時是學習理工的,到了研究所才學習科技法,去年還被我當掉,今年重修就把本來消化不良的法學概念都吸收了,證明事在人為,大傢要好好把學長當榜樣知道嗎?”老師滿意地把孫學長介紹給我們認識。
乾,長得比我帥,學期成績還最高分,搞不好以後專攻智財權還是專利律師什麼的,月入百萬不是問題,老師會不會以後就隻跟他示範啊,我我我……
“來,大傢想想看,有什麼犯罪行為是平常做出同樣的行為並不觸法,一定要具備特殊身分才該當犯罪的?”老師突兀的大紅色身影像隻蝴蝶般穿梭在課桌間,引導學生回答。
“貪汙!”何心瑜道。
“渎職!”陶鋒嘉也搶答。
“圖利罪!”路人男道。
“很好,但是你們有沒有發現,你們回答的都偏向哪一種身分?”老師輕盈地巡了教室一圈,最後身影落在孫鑫淼學長桌前。
“公務員。”學長淡淡道。
“對,這些犯罪的主行為如果發生在一般人身上,例如學藝股長小平要求柯俊毅多付20元,否則不幫他訂書,會不會成立刑法121條第一項的一般受賄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哈,怎麼可能隻為了20元就出賣良心,如果是借姚雨葳來用一下還比較有可能,可能是刑總課長期下來的制約,我竟忍不住對着朋友妻起了一點淘氣的念頭。
“不~~~會。”同學們異口同聲道。
“國傢大量地創設這種非自然犯罪的形態,是在維護國傢法益,不容國傢的公權力因為公務員的種種行為而被侵犯,然而,在這些犯罪態樣之外,還有其他的犯罪因為行為人的特別身分被入罪,你們再想想有哪些行為。”老師雙手往後撐住孫鑫淼學長的桌上,然後輕輕地撐起小小的屁屁坐上了學長的桌上,短裙下一雙筆直的白皙長腿掛在桌邊晃呀晃的,非常性感撩人。
“殺直係血親尊親屬!”有人搶答道。
“生母殺嬰罪!”一個拼命翻着小六法的同學接着刑法272條的殺直係血親尊親屬罪之後又找到了274條的生母殺嬰罪。
“很好,這兩個犯罪剛好一個是加重,一個是減輕,非常有利我們理解31條的意義。大傢看刑法31條——第一項: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第二項: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大傢知道這個條文怎麼解釋嗎?”老師慧黠的眼神輕輕環顧教室一圈,除了重修的學長之外,大傢都一頭霧水;我拼命地想理解法條的內涵,也隻是一知半解,這文字運用得太好了,拆開來看各個字都看得懂,合在一起卻像印地安人納瓦荷語編出來的密碼一樣。
“意思是,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謀殺害A君的母親,A君固然該當殺害直係血親尊親屬罪,B君則怎麼處理?‘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也就是B君在法律上會被評價為‘殺害直係血親尊親屬’的共同正犯,但馬上跳到31條第二項‘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A君母親畢竟不是B君的直係血親尊親屬,所以最後B君隻會被科以普通殺人罪的刑罰,又因為27年臺上字第1338號判例,‘罪刑不可分’,繞到最後B君還是隻成立普通殺人罪,相較於A君是較輕之刑。
“反過來說,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謀在A君剛生產後殺害甫出生的嬰兒,A君因為有‘生母’的身分,可以獲得較輕之刑,但B君就隻能論以普通殺人罪,相對生母殺嬰罪而言是較重之刑。”
“簡言之,31條第二項專門在處理加重或減輕構成要件,讓加重或減輕的部分最後都跟那個無特定關係的人無關;而第一項則是在處理無中生有的部分,讓本來不會形成犯罪的行為因而入罪,所以雖然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沒有公務員身分,最後卻因為刑法31條第一項,而借着陳水扁前總統的前公務員身分導致吳淑珍也成立了好幾個貪汙、圖利等罪名,但是老師必須澄清,陳前總統目前被關隻有一件案子,也就是采用標準虛無的‘實質影響力’的龍潭購地案,其他洗錢、泄密等等都已獲得無罪之判決。
“附帶提一下,殺直係血親尊親屬被特別加重,已經在日本獲得違憲的評價;而在我國2005年以後的修正條文,也已經將18歲以下犯此罪者得處死刑的規定廢除;以後不管犯何罪,18歲以下少年都不得處以死刑。
“現在,假設老師和小平互為夫婦。”
色友點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