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曉芸的安排是,晚八點送柳月進洞陪新郎渡新婚之喜,別的男生一概清出,此時新郎在深度酒醉中,柳月陪新娘聊會熱鬧睡去,晚九點到天亮,依婚俗,這期間柳月和新郎新娘同睡一床,晚十一點到淩晨叁點間,新郎還在酒醉,此期間,柳月佯裝磕睡無意把男性器顯露出來,新娘必難禁躁動撲上去找做愛,柳月佯做默認讓新娘上,而且一定是,新娘騎在柳月身上,然後,這節點辛曉芸及辛傢人會即時進入,目睹現場,把柳月會當作受害方保護離開,至此,柳月的事就完了,別的事由辛曉芸自去處理,保證於柳月無事,毫無乾礙。
辛曉芸辛傢為什麼這麼做?且不必急問,關鍵是,這麼做後,受害人隻有兩個,一是柳月,二是新娘,新娘可因此被逐出洞房解除婚約,柳月可因此成為罪犯,至少臭名遠揚,毀掉—生,他一山裹孩資源,無論如何擔當不起此項重任,別一百元酬勞金,十萬也不可以。
但柳月有種好奇,他極想知道辛傢為什麼這麼做,白天舉行婚禮,晚上設局刻意讓人姦汙新娘,既然如此,又何必娶其做新娘?邏輯根本不成立。
姨,兒柳月和姨就這樣了,人間的夫妻至親姨都給了兒,姨要是怕兒以後說出去壞了姨的名譽,姨可現在就送兒進監獄,兒無話可說,兒知道姨極愛兒身,不會害兒遭殃,現姨突然要兒這麼乾,—兒要知道為什麼,二,兒要知道最後怎麼保證兒我,身體名譽均不受害,給兒一個所以然,原來完整回答題。
唉!月,姨的心肝,姨怎會害妳,姨還想嫁給妳哩,想妳當姨一輩子男人哩,姨這樣做,—是為保護我辛傢,二是為妳保護妳,姨知道,不給妳前來後去說清道明,妳不會同意,任誰也不會同意。好吧,姨就給妳說—遍所以然,妳放心去。
新娘叫瑞艷,二十一歲,很漂亮,鄉裹人,是一大隊支書的女兒,大前年高中畢業,瑞艷的支書爹認識縣教育局少局長,也算酒友熟人,大前年瑞艷高中畢業後,瑞艷的支書爹仗女兒長的漂亮,炫耀似的帶女兒瑞艷見少局長,期望少局長給瑞艷在教育局安排一職位,少局長一眼看上了瑞艷的臉蛋,當時就答應留下瑞艷,在辦公室做臨時職員,承諾叁個月後為瑞艷轉戶口,接下來做文字秘書,瑞艷父女當然很高興,不料一個月後,瑞艷就被少局長搞到了身上。瑞艷父女也認了,轉戶口即是政府的人商品糧。兩個月後這天,少縣長順便去教育局走走,無意間撞見瑞艷,一下子就迷上了瑞艷,第二天就要調瑞艷去縣府幫忙,少局長知道老子老色鬼心意,當即拒絕,還罵老子少縣長是火眼金晴唐明皇。搶女人搶到兒子頭上。這事也就過去了,豈料少局長為瑞艷辦戶口,瑞艷的戶口早被縣府點明違規不許,戶口一下子卡殼卡在槍膛,—年多瑞艷流了叁次產,瑞艷父女無奈逼少局長離婚娶了他,但是辛曉芸的父親在省裹管組織,少局長若和辛曉芸離婚,少縣長少局長父子倆的前程都泡湯。
少局長被逼無奈,就於辛曉芸商量,把瑞艷嫁給辛曉芸的同父異母弟辛遂嶺做妻,辛曉芸這個同父異母弟辛遂嶺長的很醜,小個子猴相,但是城市戶口商品糧,瑞艷父女也同意了,認為這樣也是一難得好結局,辛傢有人,嫁去後早晚是商品糧。辛曉芸為保丈夫少局長不致被弄的身敗名裂,錶麵也同意了,但內心卻不同意,—辛曉芸這個同父異母弟辛遂嶺已經談的有戀人了,人傢也為辛遂嶺流過產了,姑娘叫翠娟,人長的也很漂亮,二,關鍵是二,辛曉芸雖不喜歡他這個同父異母弟,但他可不願讓辛傢人娶—個,也許被少局長父子都上過的女人,做辛傢的媳婦,婚後肚裹種是不是辛傢的在其次,離少局長這麼近,老熟錘老情人了,辛遂嶺又是一窩囊貨,少局長隨時可以再續舊情,況且,人傢翠娟那裹也教待不了,辛遂嶺根本不同意娶瑞艷,於是,辛曉芸少局長辛遂嶺叁方幾經磋商平衡,想出這—棄瑞換翠計,這樣子後,讓瑞艷父女無話可說,沉默認可自動離開,隨後由少局長私下給瑞艷弄一民師指標啥的,了帳到底。
事情過程大致說罷,辛曉芸歎一聲說:沒法子,婚禮上那伴娘就是翠娟,立地等瑞艷走他補上,—出一進哩。
但,這樣不害苦了人傢瑞艷麼?柳月搖搖頭問。
辛曉芸嘴一咧說:他活該,他父女本就居心不良,明知少莊蘭貪色,偏拿臉蛋去炫耀勾誘,意在圖謀公職吃商品糧,若是正經人,該死的少莊蘭就上不了手,無非辭了他趕到回鄉,也沒有今天的麻煩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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