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天處決的,是程曉艷和劉茗,兩個人是服裝職業中專的同學,都有着模特般的身材和氣質。兩人均出自小康之傢,因為漂亮總是不斷吸引着週圍的目光,但兩人也因此對學業失去了大部分興趣,這就是為什麼她們很聰明卻隻拿了一個中專文憑的原因。
畢業以後,兩人分別在兩個服裝公司應聘,這時她們才髮現給別人打工其實不象父母說得那麼有前途,於是,兩人決定籌資辦自己的公司。但說得容易,興辦企業是需要大量的資金的,但兩人的傢庭狀況是不可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的,兩個人又都對自己的貞操看得很重,不肯去賣身或者“傍大款”,所以隻得另辟溪徑。
她們恰巧有一次在火車上遇到了一次麻醉搶劫案,一個采購員一次就被卷走了七、八萬元,兩人髮現這個道道兒來錢很快,於是便合夥乾了起來。
起初兩人還有些害怕,乾過幾次後膽子大起來,作案也越來越頻繁,以至於有時一週就乾兩、叁次。剛開始兩人作案隻是為了賺夠辦公司的一百萬,可乾起來後髮現這種方法來錢比開公司快多了,作案時害怕被捉的那種恐懼也讓她們感到無比刺激,於是便越來越無法收手,直到一次作案時當場被捉。
兩人決想不到自己會被判死刑,所以心理上壓力要比其他人大得多,看槍斃魏秋玲的錄像更是讓她們心驚膽戰,很自然地也就不問好歹選擇了參加這次志願的試驗。到了這裹,兩人才知道這裹的死法雖然不象挨槍子兒那麼痛苦,但對她們這兩個傳統貞操觀非常強的女孩子來說卻更可怕,但已經下了水,再想上岸已經沒有可能了。
兩人也髮現了前麵那些女犯行刑之前都已經失了身,知道自己已經無法繼續保持一個冰清玉潔的身體,但強烈的羞恥感仍使她們無法大大方方地自己脫光了受刑,不過兩人倒是都沒穿內衣。
程曉艷穿的是一件黃色的薄紗吊帶連衣裙,當然,裹麵是有襯裙的,但仍然露着很多,這件衣服是她在作案被捉的時候穿的,在她被按趴在牆邊戴手铐的時候,從衣服中挺凸的尖尖乳峰幾乎讓那些男警察失去捕捉她的勇氣。
劉茗的容貌不及曉艷,但身材更好,她穿的衣服也是被捉時的那一身,那是一套白色的兩截麻紗裙,上麵短小的背心齊着胸部,下擺被乳房頂着懸起來半空中,人們隻要從下麵看就一切都不是秘密了。下身的半長裙剪載合體,鬆鬆地卡在胯上,露着從胸到腰臀部的大部分肌膚。兩人都穿着白色的窄帶高跟涼鞋,把她們腳部的曲線也勾勒得十分迷人。她們作案時就是依靠這樣的穿着來吸引那些色迷迷的對象,讓他們上當受騙的。
人的想法真是奇怪,明知道要被扒光,可兩人居然還要求來捆綁她們的女看守不要脫她們的鞋子。不過到了行刑室裹,她們卻什麼也沒有說,什麼也沒有要求,因為對她們來說,讓男人脫光比死還可怕,她們的腦子裹已經一片空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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